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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学生招生政策

支付教育费用的资金证明
自 1 年 2019 月 2020 日起生效(XNUMX 年春季入学)

注意: 以下政策仅适用于入学第一学期没有直接欠戈申学院费用的国际学生。

目的: 该政策的目的是确保在抵达校园之前,没有直接向戈申学院支付费用的国际学生已经获得足够的经济能力来支付他们在戈申学院就读期间的间接费用(住宿、餐饮、书籍、用品等)。

假设:

  • 国际学生在招生过程中已经提供了银行对账单,以证明他们有经济能力就读戈申学院。
  • 除非国际学生的银行对账单证明他们有经济能力就读戈申学院(包括学费、食宿、教科书、健康保险和其他个人开支),否则他们的 I-20 表格不会获得批准。
  • 国际学生完成戈申学院的 财务责任协议 在他们被戈申学院录取后,表明他们了解就读戈申学院所需的个人财务承诺。

政策:

已被戈申学院录取且预计入学且无需向学院支付直接费用的国际学生必须在 1 月 1 日(秋季入学)或 XNUMX 月 XNUMX 日(春季入学)之前缴纳一笔押金,金额相当于他们在戈申学院一个学期的“个人资金”(第一学期的学费、生活费和其他个人开支减去经济援助)。

作为参考,国际学生的教育费用(学费、生活费和其他个人开支减去经济援助)在学生的 I-20 表中列为“个人资金”。

如果学生未能在规定的入学截止日期前全额支付第一学期的教育费用押金,戈申学院可能会取消该学生的入学资格,并且该学生在缴纳所需押金之前可能无法入学戈申学院。缴纳所需押金后,学生可以重新申请下一学期的入学资格。(注:根据美国法律,如果学生被取消入学资格,其SEVIS身份也将被取消,学生必须在15天内离开美国。如果学生在5个月内未重新入学戈申学院,则需要重新进行SEVIS申请。)

因经济援助或超额付款而产生的贷方余额,只有在所有应付给戈申学院的费用和援助金全部记入账户后,方可应学生要求退还。退还手续需在学期的退/加课程日期结束后办理。